预防原则
发布者:lsfwadmin 浏览量:8038 发布时间:11-08/16:10
预防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的简称,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对环境问题防患于未然;对已产生的污染积极进行治理;在治理环境问题时,要正确处理防与治、单项治理与区域治理的关系,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手段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
实行预防原则,主要是由环境问题本身的特点决定的。环境遭受污染、破坏后,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往往需要花费高昂代价,需要很长时间,有些环境状况甚至是无法逆转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后果有影响范围大、潜伏期长的特点;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许多环境问题可以采取预防措施得到解决或得到控制。西方工业国家大多走过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我国以此为前车之鉴,将预防原则确立为环境保护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法第13条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此外,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实行预防原则,主要是由环境问题本身的特点决定的。环境遭受污染、破坏后,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往往需要花费高昂代价,需要很长时间,有些环境状况甚至是无法逆转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后果有影响范围大、潜伏期长的特点;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许多环境问题可以采取预防措施得到解决或得到控制。西方工业国家大多走过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我国以此为前车之鉴,将预防原则确立为环境保护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法第13条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此外,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